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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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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6月9日起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(cùjìn)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向社会公开(gōngkāi)征求意见。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,可在6月20日前通过(tōngguò)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,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。

4月(yuè)22日,市(shì)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(dìèrshíliùcì)会议对《菏泽市牡丹产业(chǎnyè)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进行初次审议。会后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牡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、市林业局、市司法局等部门,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及有关专门委员会(wěiyuánhuì)意见,对条例草案修改完善,形成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。

该(gāi)修改稿涉及种质资源保护与(yǔ)种植管理、产品开发与生产经营、质量监督与品牌培育、文化传承与传播、产业扶持与服务、法律责任等多个(duōgè)方面。

建立濒危珍稀牡丹档案(dàngàn)

林业主管部门需加强牡丹种质资源建设,组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(pǔchá)、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登记、保存、交流(jiāoliú)、利用等工作,保护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,鼓励(gǔlì)牡丹新品种培育、引进和交流。

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濒危品种、珍稀品种、特有品种、野生植株及四十年以上株龄牡丹(mǔdān)档案,制定分类保护措施。禁止任何(rènhé)单位和个人(gèrén)砍伐或擅自移植评定为古树名木的牡丹植株。

鼓励引导在沿黄滩区、国有林地、城市出入口、绿化带等区域(qūyù)种植牡丹,支持(zhīchí)采用飞地种植、异地建园等模式提升(tíshēng)菏泽牡丹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
推进牡丹市场体系建设(jiànshè)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推进牡丹市场体系(tǐxì)建设,推动综合型花卉集中交易市场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用,完善仓储物流、快递配送、质量(zhìliàng)检测(jiǎncè)等配套设施和服务,畅通产销对接渠道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需培育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带动能力强的牡丹产业(chǎnyè)龙头企业,并对其(qí)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价。

鼓励牡丹(mǔdān)生产经营主体开发制作、销售催花牡丹、鲜切花牡丹、盆栽牡丹等产品,支持开展花期(qī)延长、反季节栽培等技术研究,延长牡丹观赏期和(hé)市场供应周期。

建立健全(jiànlìjiànquán)牡丹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

市场监管、林业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建立健全牡丹(mǔdān)及其制品(zhìpǐn)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,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。

市场监管、农业(nóngyè)农村等部门需推行(tuīxíng)牡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,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(píngtái)要求录入牡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。牡丹生产(shēngchǎn)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标准,建立牡丹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。

市场监管部门(jiānguǎnbùmén)应会同(huìtóng)林业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牡丹产业(chǎnyè)标准化建设,完善牡丹种植、加工、销售全产业链标准体系,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开展种植、生产加工。

每年(měinián)四月为牡丹宣传月

市、县(区(qū))人民政府应通过“世界牡丹大会”“菏泽(hézé)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”等节会开展文化、旅游、经贸(jīngmào)系列活动,推动菏泽牡丹文化和产业的展示、宣传与对外交流。

加大对(duì)菏泽市(shì)花牡丹的宣传,将每年四月定为牡丹宣传月。市、县(区(qū))人民政府应在公园、市政基础设施、公共文化场馆、特色(tèsè)街区等规划建设中融入牡丹主题元素,展示牡丹文化,支持建设牡丹博物馆、展览馆等文化场馆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支持牡丹文化(wénhuà)与(yǔ)黄河文化、红色文化、非遗文化、水浒文化、祖源文化、巨野工笔画、曹县汉服等特色文化、产业资源融合(rónghé)发展,系统挖掘牡丹文化资源,加强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(yánjiū)。

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加强牡丹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传承和发展(fāzhǎn),推动菏泽牡丹饮食(yǐnshí)、牡丹刻瓷、牡丹催花、牡丹嫁接、丹皮加工等(děng)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,支持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牡丹传说、工笔牡丹画、曹州(cáozhōu)牡丹花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整理研究、技艺(jìyì)交流、人才培养等传承传播活动。

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空间种植牡丹(mǔdān),引导民众种花、养花、爱花(àihuā)、护花,营造全民、全社会热爱牡丹的氛围。

强化政策(zhèngcè)土地资金项目支持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加强(jiāqiáng)对牡丹产业的扶持,强化政策、土地、资金、项目(xiàngmù)等方面的支持,加大牡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,培育特色产业集群,促进牡丹产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安排牡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列入(lièrù)本级财政预算(cáizhèngyùsuàn),重点支持牡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、新品种培育、产品质量提升、科技研发、人才培养、品牌建设和文化(wénhuà)推广等。

市(shì)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按有关规定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,投入牡丹产业发展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(yǐ)自主投资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(cānyù)牡丹产业发展。

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建设互联网产业服务平台(fúwùpíngtái),整合牡丹(mǔdān)种植、科研、加工、销售等数据,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、产业政策等服务,加快牡丹产业数字化发展(fāzhǎn)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加强牡丹产业(chǎnyè)人才队伍建设(jiànshè),完善人才培养、引进、使用、激励措施,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、技术技能人才,培育本土人才和新型(xīnxíng)职业人才,建立(jiànlì)牡丹专家库。鼓励有条件的(de)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院校设置牡丹产业相关教学课程或专业,加大牡丹育种、种植、生产加工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。

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(jiāngpéijū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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